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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亲们的反应比想象中的还要激烈,这是易衡万万没想到的事情,没想到本以为是好事的政策,瞬间被舆论压倒。
乡三老不少人专门来到县衙,拜见易衡后,直接了当的说出了心中的顾虑。
易衡当然知道,民不举,官不究,已经形成了默认的潜规则,想要依靠政令很难扭转,民众天然的对待衙门有排斥感,特别是在乡里文化之中,认为一点事情闹上公堂,那是相当的丢人和不体面,所以更愿意私下调解,请求宗内的长者主持公道,评断公允。
俗话说得好,清官难断家务事,所以在评断的时候,难免让双方都满意,不过在以往,只要长者判案之后,基本不会继续上诉,闹到对薄公庭的地步。
但是由于易衡的政令,不允许民不举,官不究,所以不管双方是否愿意,只要被当地的啬夫知道后,必须要进行调查和审理。姑且不论双方的感受,啬夫倍感压力,以往乡里一年到头,也没有几宗纠纷,需要他来判定,如今由于政令的原因,必须要进行干涉,大大增加了啬夫的工作量。
乡亲的意见也很大,认为自己不需要官府的介入,也不需要麻烦乡三老,自己宗内就能调和,就算与外宗发生了纠纷,也是愿意两家进行协调,不愿意三老进行干涉。
易衡大感头疼,却发现这是无法调和的矛盾,特别对于乡里的农夫来讲,已经习惯了以前的审判方式,哪怕明知道这并不公平,也不愿意选择易衡指出的道路。
易衡思考后,发现自家的情况也差不多,父亲就算被欺负的过分,顶多找到宗内尊者进行调和,进行评断的场所,绝大多数都是祠堂,而不是乡三老的门院。
最后易衡还是妥协了,重新修改了政令,要求除非是刑事案件,必须要交由衙门进行审理,民事案件,还是延续往日的传统,但是只要有一方不满,进行上诉的话,乡三老不得拒绝,必须要介入。
就算如此也是极大的进步,按照以往的习俗,如若抓到通奸等恶性事件,一般处理情况都是直接把狗男女浸猪笼,而不是交由官府处理,要知道动用私刑明显违反律法,更不要说直接抹杀他人生命,但是这般严重违反律法的行为,官府却一直都是视而不见,明知道出了人命,也不会介入,受害家属也是集体沉默,根本不会说一句闲话,更不会闹到县衙击鼓喊冤。
易衡倒不是对这些通奸的男女有同情心,而是认为既然有法可依,有律可查,民众私自动刑,就是不对,毕竟人命关天,岂能说杀就杀。
县教谕李耀又来县衙大放厥词,指着易衡鼻子乱骂,说易衡白读书了,居然倒行逆施,发布如此政策,简直就是暴戾至极,居然把如何仁义的道路堵塞,非得在纯洁无瑕的乡里之情中掺杂恶臭的司法。
易衡对李耀无语了,这家伙就跟脑子有毛病一样!任何政策不管出发点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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